文本库使用说明

合同示范文本库收集了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供社会公众查阅下载。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条款的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条款进行解释。

对于当事人利用、冒用合同示范文本,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违法行为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我知道了
首页 > 广州市家政服务合同

SF-2013-2701                                                     合同号:     

广州市家政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广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广州市家政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用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宅地址:     

乙方(家政服务组织):     

服务电话:     

经营地址:     

丙方(家政服务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原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庭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1、服务内容:丙方和乙方是劳务合同关系,甲方和乙方是家政服务合同关系;乙方委派符合上岗条件(体检合格,经过培训并取得行业或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丙方为甲方家庭承担如下的第    项服务(可多选)。

(1)一般家务(2)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3)照料婴、幼儿(4)照料老人(5)护理病人(6)医院陪护病人(7)计时服务(8)婴幼儿保教(9)其它     

2、服务地点:     

3、服务方式(请在□内打√):□ 住家制  □ 全日制(8小时) □ 钟点制

4、服务期限:            日至            日。服务时间(住家制不填):每天    时至    时。其中提供住家制或全日制家政服务的,甲方要给丙方每周1天休息时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需继续提供家政服务的,甲方另向丙方支付服务报酬    元/天。

5、服务费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务费    元,包括丙方服务报酬    元和乙方管理费    元。凡不足月者按日平均服务费结算。

(2)甲方支付乙方管理费方式(请在□内打√):□ 按月支付 □ 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3) 丙方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的服务报酬为    元/天,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服务报酬为    元/天。试用期满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

(4)甲方应在丙方每完成1个月工作的第5日前,支付管理费和服务报酬。乙方应在丙方每完成1个月工作的第10日前支付服务报酬给丙方。丙方领取服务报酬后,在服务报酬领取卡上签字确认。

(5)丙方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请在□内打√):□ 甲方直接支付给丙方,服务报酬领取卡由甲方保管 □ 乙方收取后再支付给丙方,服务报酬领取卡由乙方保管

6、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丙方最近6个月内在广州市区级(含社区医院)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的证明,如有异议,可要求重新体检,若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有权退回身体不健康(体检不合格)、不能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或有偷窃、虐待甲方成员等不良行为的丙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委派合适的家政服务员,以代替因自身原因而被退回的家政服务员继续履行合同。若乙方拒不更换家政服务员、更换3次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或者空岗7日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追究因丙方过错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并向责任方要求经济赔偿,但不得对丙方采取搜身、扣押钱物、殴打、威逼等侵权方式处理。

(4)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用户登记手续,如实填写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需要特殊照顾和家中是否有传染病及精神病人等事项。

(5)向丙方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老人、病人、孕妇、儿童餐除外);为丙方(住家服务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居住场所,并保证其人身安全及每天的基本睡眠时间;当丙方需接触病人的血液、呕吐物及排泄物时,应为丙方提供相应的口罩及一次性手套等卫生用品。向丙方提供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的工具。

(6)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强防范措施。

(7)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发生伤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丙方外出未按时归来或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在丙方突发急病或遭遇其它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立即通知乙方。

(8)配合乙方对丙方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对丙方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乙方反映。

7、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为甲方提供具备真实身份、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和具有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家政服务员,并向丙方提供甲方的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为丙方建立个人资料和服务档案,全面记录丙方的工作经历和评价,对丙方有效的身份证、暂住证或居住证、健康证、体检单据复印存档。

(2)加强对丙方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和服务监督。建立家政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定期了解丙方的服务情况,指导督促丙方执行合同的各项约定。

(3)接受甲方与丙方的投诉并进行核实和处理。接到甲方更换和退回丙方的通知,应在24小时内协调处理。如一方决定更换或终止合同的,应在5天内调换与约定服务项目能力相当的家政服务员或给予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4)因丙方的过错致使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到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积极配合追讨,除由丙方承担经济赔偿外,乙方应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关责任;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乙方应出面协调解决,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撤回丙方,并解除合同:①甲丙方串通使丙方脱离乙方管理;②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逾期达15天的;③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

8、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时得到服务报酬,以及获得正常的休息时间。有权要求支付因被占用休息时间的加班服务报酬。

(2)有权保护自己人身和名誉不受侵犯,有权追究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与有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乙方解除合同。

(3)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合同约定服务。不得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丙方因过错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禁止擅自离岗。住家服务员放假外出应告知去向;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6)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善待所服务对象,爱护甲方家庭和财产,工作认真负责,勤俭节约,经手的钱物账目清楚。

(7)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自将他人带入或住宿甲方家中;不得擅自翻动、拿用甲方物品;不得擅自动用高档电器和贵重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不泄露和传播甲方的家庭隐私和个人信息.

9、保险:    方购买保额为    元的《家政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    方购买保额为    元的《家政经营责任险》。

10、合同期满:丙方离岗时,甲方与丙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财物有无损坏和丢失,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承担财物损失责任。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丙方,应提前15天与丙方同到乙方处续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用丙方的权利。

11、违约责任:

(1)甲、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约的,须提前7天通知对方和乙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15天的日服务报酬作为违约金;甲、丙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与乙方办理解除合约手续。

(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或丙方费用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丙方服务报酬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服务报酬的1%向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因丙方自身原因(体检不合格或有不良行为的)而不继续使用丙方的,乙方应在丙方离职之日起3天内重新提供家政服务员,否则,每逾期1天按月服务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合同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如果发生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广州家庭服务业协会或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发布机关:
广州市工商局
发布年份:
2013年
发布编号:
SF—2013—2701
风险提示
请注意《民法典》等法律规范的更新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该日期前发布的示范文本,很多使用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表述,需要适当修订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但该问题不影响权利义务。
注意考虑合同中约定价格究竟包括哪些价格和费用,并最好以专门条款明确
实务中,常需要考虑的是: (1)实物类买卖,要考虑是否包括: 运输费用 保险费用 装卸费用 保管费用(可能约定超过一定保管时间需要另行支付保管费用) 报关费用 (2)服务类,要考虑是否包括: 人工成本(一般应该包括) 设备设施物资成本(一般情况下会包括) 差旅费(可以约定包括在内,即由服务方自行承担;也有的会约定包括具体范围或标准内的差旅费,超出范围或标准的则需要另外报销) 文印制作费用(工作文档可能限定一定份数,超出则需要另外支付制作费用) 从付款方角度,一般会在合同中另外加上一个条款,含义类似于“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以外,就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价款、报酬或报销。”即所谓的“总括价款”或“全部价款”条款。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2.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 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 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 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 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 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 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 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 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 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 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 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