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库使用说明

合同示范文本库收集了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供社会公众查阅下载。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条款的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条款进行解释。

对于当事人利用、冒用合同示范文本,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违法行为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我知道了
首页 > 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

JSF-2016-0181

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

(示范文本)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宅地址:                       

乙方(家政服务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现住址:                             

紧急联系方式:                   

中介方(家政服务机构):         

服务电话: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家庭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术语释义

甲方(雇主): 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政服务员的雇佣者。

乙方(家政服务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家庭服务技能的劳动者。

中介方(家政服务机构):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以居间人身份为雇主和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信息的家政服务组织。

第二条 服务

1.岗位:□普通家务劳动 □婴、幼儿照护 □婴幼儿教育□产妇与新生儿护理□老人照护□病人陪护□计时服务□家庭餐制作□其他:    

2.地址:     

3.服务要求:

(1)护理依赖程度(无此项服务内容的不填):    %。

(2)特殊需求:     

4.方式 : □全日住家型 □日间照料型 □计时服务型 □其它     。(请在□内打√)

5.期限(合同):            日至            日。

6.工作时间:     

第三条 服务员

1.服务员籍贯:      性别:      年龄:      学历:      技能级别:      培训: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一年内国家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如有异议可要求重新体检,若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如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非常规体检项目,乙方应给予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中介服务费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中介方一次性中介服务费    元(该费用为一次性收取,不退)。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要向中介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该费用为一次性收取,不退)。

第五条 劳务报酬

1.乙方的劳务报酬为    元/月(以每个自然月为准),乙方上岗试工期为    个工作日,试工期的劳务报酬为    元/天,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劳务报酬为    元/天,或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试工期满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不足月的按平均日报酬结算。

2.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式为:甲方在接受服务满一个月时,足额支付乙方报酬。

第六条 工作保障

1.若提供全日住家型家政服务的,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法定的每天基本的睡眠及休息时间,向乙方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病人、孕产妇、婴幼儿餐除外),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照常工作的,要给予加班补助, 加班工资按照    元/天发放,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2.为乙方(全日住家型)提供安全的居住场所,并保证不与成年异性同居一室(失能者除外),当乙方需接触病人的血液、呕吐物及排泄物时,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卫生和劳保用品。

3.在服务期间,若乙方突发疾病或遇其它伤害,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若乙方外出未归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相关方或报警。

4.甲乙双方协商是否投保商业保险。

(1)商业保险种类:

□《家政职业责任险》。

□《家政服务员意外伤害加意外医疗险》。

□其他     

(2)保费金额:    元,由     承担。

第七条 工作纪律

1.家政服务员禁止擅自离岗,外出应告知去向,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2.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遵照甲方的生活习俗,尊重甲方的宗教信仰,善待服务对象。

3.不得擅自将他人带入或留宿甲方家中。不得擅自翻动、拿用甲方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

4.不泄露和传播甲方家庭及其成员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八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辞退不能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乙方,有权要求中介方重新介绍合适的家政服务员。

(2)甲方有权追究因乙方过错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并向责任方要求经济赔偿(但不得扣押财产、证件或采取搜身、恐吓、殴打等侵犯乙方人身财产权利的处理方式)。

(3)甲方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对乙方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可及时到中介方进行人员调换,甲方有权在《客户信息登记表》的有效期内免费调换    名家政服务员,如甲方不满意,要求继续调换的,每调换一次收手续费    元。

2.甲方义务

(1)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伤害,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用户登记手续,如实填写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接受服务的家庭成员人数、服务内容、工作强度、时间要求、特殊服务,并在洽谈时如实告知乙方和中介方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及精神病人。

(3)甲方不得将乙方转让给他方服务,不得拖欠乙方劳务报酬。

3.乙方权利

(1)有权按时得到劳务报酬,获得法定休息时间。

(2)有权保护自己人身和名誉不受侵犯,有权追究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与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解除合同。

(3)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

4.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合同约定服务。

(2)不得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中介方权利与义务

(1)中介方促成、见证本合同的签订,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向中介方交纳介绍费。

(2)中介方核实甲方身份以及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明确甲方需要提供的服务内容,评估甲方是否有雇请家政服务员的条件。

(3)中介方核实乙方身份以及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健康状况、文化程度、服务技能,评估家政服务员是否具有上岗能力。

(4)出示家政服务机构的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如有纠纷,中介方应义务调解。

(6)甲方因乙方自身原因(体检不合格或有不良行为等)而不继续使用乙方

的,中介方应重新为乙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家政服务员。

第九条 合同期满与解除

1.甲方提前辞退乙方或是乙方要求提前离岗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可到中介方办理相关手续,结清工资。

2.乙方离岗时,甲方与乙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财物有无损坏和丢失。

3.如家政服务员在合同期内有更换,更换的家政服务员的详细信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他条款不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约的,须提前7天通知对方(乙方生病或突发事件除外)。

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服务报酬的,每逾期1天应按每月劳务报酬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未如实告知对方自身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对方方有权要求立刻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违约方无权要求守约方退还其他费用。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甲方应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画、珠宝、玉器、首饰等贵重、易碎以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乙方对此类物品不负责清洁养护。

□ 对于各类家用电器,乙方不负责拆装和清洗,只负责外部清洁。

□对于高档衣物、皮具、饰品、鞋帽等,乙方不负责清洗、熨烫、保养。

□乙方不负责洗涤内裤,产妇、新生儿、婴幼儿、失去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或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二层以上(含二层)住所的玻璃外侧,乙方不负责擦洗。

□甲方要求乙方对价格昂贵的花卉果木或宠物进行照料。(甲方须自行追加投保相关险种。甲方未按上述要求投保的,乙方对上述花卉果木或宠物的丢失、伤害、死亡等免责。)

以上内容若由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损失的,不在免责范围内。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果发生争议,应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消费者协会或行业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中介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内容有变更的,以“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为准,除变更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甲方、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家政服务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3.甲方、乙方信息登记表

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格式)

经甲方、乙方、中介方三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 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            日至            日。

2. 乙方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3. 乙方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4. 乙方的服务方式变更为     

5. 中介服务费变更为     

6. 劳务报酬变更为     

7. 本合同第    条、第    条及第    条取消。

8. 调换家政服务员姓名:      籍贯:      性别:     年龄:     学历:      技能级别:      是否接受过培训: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续订书(格式)

本次续订合同期限为    年,自            日至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发布机关:
江苏省工商局(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商务局
发布年份:
2016年
发布编号:
JSF-2016-0181
风险提示
对于“可能是格式条款”的合同文件,应尽量避免成为格式条款
快递单、运输单、保险单等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各类合同,很难不作为格式合同;各类企业拟定的、重复使用的,面向其他单位进行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模板也可能成为“格式条款”。审查注意事项为: 1.应注意找出重点条款,例如: (1)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增加费用的。 (2)要求对方不得解除或终止合同,或不得要求退款的,或退款要扣除相当一部分费用的。 (3)说明我方不承担责任,或限制我方承担责任的。 2.对重点条款采取下列作法进行说明、特别提示: (1)字体加大加粗、特殊颜色等,以与一般条款相区别。 (2)对方签约处专门增加签约提示条款。(签约提示条款本身也是格式条款,也应加大加粗提示)。
请注意《民法典》等法律规范的更新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该日期前发布的示范文本,很多使用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表述,需要适当修订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但该问题不影响权利义务。
应注意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的处理
1.合同主体条款,最重要的是保证主体名称准确,能与真实的权利义务主体对应起来。 2.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建议列明:准确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可列可不列。 但如果由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时,首部列明对方法定代表人更好,更能证明对方签署人员的身份。 (3)合同主体处经常会列上联系人信息,但是不可轻易列为“授权代表”或“代理人”。一旦列明该人员,则该人员即成为我方委托代理人,有可能给我方带来风险。即使确实有必要设置代理人,也不建议以这种方式授权,而应以专门的授权书或授权条款的方式(明确列明权限、范围及时间等,包括对权限的限制等)。
注意考虑合同中约定价格究竟包括哪些价格和费用,并最好以专门条款明确
实务中,常需要考虑的是: (1)实物类买卖,要考虑是否包括: 运输费用 保险费用 装卸费用 保管费用(可能约定超过一定保管时间需要另行支付保管费用) 报关费用 (2)服务类,要考虑是否包括: 人工成本(一般应该包括) 设备设施物资成本(一般情况下会包括) 差旅费(可以约定包括在内,即由服务方自行承担;也有的会约定包括具体范围或标准内的差旅费,超出范围或标准的则需要另外报销) 文印制作费用(工作文档可能限定一定份数,超出则需要另外支付制作费用) 从付款方角度,一般会在合同中另外加上一个条款,含义类似于“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以外,就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价款、报酬或报销。”即所谓的“总括价款”或“全部价款”条款。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2.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 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 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 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 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 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 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 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 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 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 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 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