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库使用说明

合同示范文本库收集了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供社会公众查阅下载。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条款的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条款进行解释。

对于当事人利用、冒用合同示范文本,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违法行为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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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2013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所称的网络交易平台,是指由依法注册登记的网络运营交易平台。

三、本合同所称的网上店铺,是指由网络交易平台运营的能够让用户浏览、购买、支付并完成交易的店铺。

四、本合同所称的顾客,是指在网络交易平台注册并在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家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消费者。

五、本合同所称的商家,是指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向顾客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当事人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文本自2014年1月1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     

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

(2013版)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网上店铺经营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甲方提供     网络交易平台,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上向顾客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包括在网络交易平台中为甲方提供独立的网上店铺,及在后台为乙方提供支持其进行商品销售、促销、结算、配送等操作的软件系统。

甲方为乙方提供增值服务(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 商品仓储服务                                 

□ 商品配送服务                                 

□ 网络营销服务                                 

□ 网上店铺运营培训                                

□ 网上店铺装修服务                                

□ 短信提醒服务                                 

□ 资质审核服务                                 

□ 其他增值服务     

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甲方提供的增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二条 合同成立和生效

本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 本合同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成立并生效:

1.乙方点击确认并接受本合同全部内容;

2.乙方通过其银行账户向甲方银行账户全额支付保证金且经甲方认可;

3.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生效后,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平台使用费及第六条约定的保证金。

□其他: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如果双方续签新的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则本合同自新的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生效之前一日自动失效。

第四条 服务费用

基础服务年费     

销售服务费     

增值服务费     

第五条 支付方式

     

第六条 保证金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乙方需缴付    保证金。如遇消费者投诉的,且符合下述四种条件之一的,甲方可先行赔付,合同终止时,甲方需将保证金余额返还乙方:

1.商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

2.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

3.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其他     

第七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维护网络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保障交易数据的安全、可靠,按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乙方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查阅或审查乙方的注册资料、信息发布及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

3.乙方如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发布违规信息的,甲方有权删除乙方发布的违规信息。

4.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具备在甲方网络交易平台商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主体资格,在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5.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文件,证明其在甲方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商品属合法经营:

(1)主体资格证书: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授权书: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授权、品牌授权、专利授权等;

(3)特定行业资质:乙方经营的商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具备的行业资质证书。

6.乙方应对其注册资料、信息发布及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不得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7.乙方完成注册流程后将获得甲方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乙方应妥善保管其用户名及密码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活动负责。

8.乙方保证其将按照有关规定出售商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对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并提供发票或相关的销售凭证,保证其遵守甲方的售后服务规定。

9.其他     

第八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都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信息及交易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对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协商解决不成,可选择下述方式之一予以解决:

□ 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项下所有的费用和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就本合同项下合作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各自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发布机关:
上海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
发布年份:
2014年
风险提示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2.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 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 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 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 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 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 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 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 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 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 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 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应注意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的处理
1.合同主体条款,最重要的是保证主体名称准确,能与真实的权利义务主体对应起来。 2.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建议列明:准确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可列可不列。 但如果由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时,首部列明对方法定代表人更好,更能证明对方签署人员的身份。 (3)合同主体处经常会列上联系人信息,但是不可轻易列为“授权代表”或“代理人”。一旦列明该人员,则该人员即成为我方委托代理人,有可能给我方带来风险。即使确实有必要设置代理人,也不建议以这种方式授权,而应以专门的授权书或授权条款的方式(明确列明权限、范围及时间等,包括对权限的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