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库使用说明

合同示范文本库收集了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供社会公众查阅下载。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条款的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条款进行解释。

对于当事人利用、冒用合同示范文本,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违法行为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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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2020—004

山西省农作物种子代销合同

(示范文本)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说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者、农民之间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双方当事人也可使用本合同电子版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签约。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农作物种子代销行为。

二、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三、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提交能证明主体身份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并将证明身份的材料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校验有关身份证明。

四、本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内容为并列的选择内容,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在签订本合同时,要仔细阅读,选择的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不予适用。不予选择的则不再适用。

五、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后准确填写或对合同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增补或删除,但不得随意减轻或者免除依法应当由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应承担的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调整。

六、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委托方出卖人和代销方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由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

山西省农作物种子代销合同

(示范文本)

委托方(甲方):     ,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代销方(乙方)     ,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子代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质 量 (%)

单价(元)

总价(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     种子检疫证书号:     

三、代销期限            日至            日。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五、验收方式、时间及其提出书面异议的期限     

六、代销批量种子,当事人(是)(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     

七、报酬计算方法:     

八、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种子的价款每月    日结算一次,乙方的相应报酬从代销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种子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二)已售种子达百分之    时,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代销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种子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九、代销期限终止后,剩余种子的处理方法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因种子质量问题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解决。因甲方提供的种子质量不合格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将甲方委托代销的种子与其他种子混合销售的,应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定结算价款的,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     

4.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或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约定     

 

委托方(签章):              代销方(签章捺印):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             代销许可凭证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布机关: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年份:
2020年
发布编号:
JF—2020—004
风险提示
注意考虑合同中约定价格究竟包括哪些价格和费用,并最好以专门条款明确
实务中,常需要考虑的是: (1)实物类买卖,要考虑是否包括: 运输费用 保险费用 装卸费用 保管费用(可能约定超过一定保管时间需要另行支付保管费用) 报关费用 (2)服务类,要考虑是否包括: 人工成本(一般应该包括) 设备设施物资成本(一般情况下会包括) 差旅费(可以约定包括在内,即由服务方自行承担;也有的会约定包括具体范围或标准内的差旅费,超出范围或标准的则需要另外报销) 文印制作费用(工作文档可能限定一定份数,超出则需要另外支付制作费用) 从付款方角度,一般会在合同中另外加上一个条款,含义类似于“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以外,就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价款、报酬或报销。”即所谓的“总括价款”或“全部价款”条款。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2.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 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 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