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库使用说明

合同示范文本库收集了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供社会公众查阅下载。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条款的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条款进行解释。

对于当事人利用、冒用合同示范文本,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违法行为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我知道了
首页 > 湖北省二手车买卖合同

EF—2013—0003

合同编号:      

湖北省二手车买卖合同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合同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直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摩托车。

三、本合同签定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检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本合同“补充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     

二手车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手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二手车基本情况

1. 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2. 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 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二手车交易约定事项

1. 二手车交易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

2. 付款方式:买方于            日(通过现金/转账)向卖方预付车款的     ,计    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时,买方(通过现金/转账)向卖方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    元。

3. 卖方应及时提供证件,以便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于            日交付交易车辆,交付地点     ,应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税本□车船使用税票□路桥费凭证□机动车辆保险单□营运车辆专用票、证□其它证件     ,证件总计    件。

4. 车辆过户手续费、证照费为人民币(大写)     (¥    元)(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5. 卖买双方同意委托     (交易公司全称)依法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双方约定,交易手续费、证照费由    方承担。由    方向交易手续办理方(交易公司)支付佣金    元。

第三条  二手车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1.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2.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     (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3.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实施销售已办理二手车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风险由使用方承担和负责;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 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 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4. 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在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收款凭证。

5. 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包括车辆排放标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其比例不得高于5%)。

3. 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其比例不得高于5%)。

4. 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相互协商或向有关行业组织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机构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卖买双方、交易市场、车管部门各一份。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补充约定

1.      

2.      

 

卖方(甲方):

卖方姓名(签章):

买方地址:

卖方电话:

 

买方(乙方): 

买方姓名(签章):

卖方地址:

买方电话: 

 

交易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附件1:车辆状况说明书

附件2:车辆相关凭证

⒈《机动车登记证书》;

⒉《机动车行驶证》;

⒊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

⒋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⒌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⒍车辆保险单;

⒎购车发票。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

(车辆信息表)

车辆基本信息

厂牌型号

 

牌照号码

 

 

初次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登记证号

 

表征里程

     万公里

品牌名称

 

□进口  □国产

车身颜色

 

 

年检证明

□有(至        月)□无

车船使用税

完税证明

□有(至        月)

□无

使用性质

□家庭用车    □公务用车    □劳动用车    □其他

其他法定凭证、证明

□号牌    □行驶证    □登记证书    □保险单    □其他

重要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径

 

缸数

 

发动机功率

 

排放标准

 

变速器形式

 

安全气囊

 

驱动方式

 

ABS

□有    □无

其他重要参数或配件

 

是否为事故车

□是   □否

损伤位置

及损伤情况

 

车辆状况描述

 

 

 

 

质量保证

□有   □无

质保范围

 

说明书出具人:                           鉴定评估师(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声明

⒈本车辆符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属合法车辆,可进行交易; ⒉本表所描述车辆状况为说明书出具人填表日车辆的静态状况; ⒊本表所列各项内容买卖双方均进行了逐一核对并确认。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⒈本表由卖方填写,若卖方为二手车经纪(经销)企业时,应由注册二手车鉴评估师根据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进行填写并标明鉴定评估师的注册证书编号;

⒉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用于车辆展示,其余作为二手车买卖合同的附件。

 填写说明

一、车辆基本信息

(一)“表征里程”项的内容,按照车辆里程表实际显示总里程数填写。

(二)“其他法定凭证、证明”项的内容,根据实际提交证明文件,在对应项前“□”内打“√”未列明的填入“其他”项中。

二、重要技术配置及参数

“其他重要参数”: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相关配置信息。

三、是否为事故车:

如实明示是否为事故车,在对应项前“□”内打“√”。如果“是”,需在“损伤位置及损伤状况”项中描述损伤位置及损伤状况。损伤位置为可以影响到车辆整体结构的位置,主要为A、B、C、D柱,翼子板内板、前纵梁、地板等。损伤状况包括:变形、烧焊、扭曲、锈蚀、褶皱、更换过等。

如果“否”则无需填写后项内容。

四、车辆状况描述:

仅描述静态状况,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车身外观状况:需描述外观的损伤位置及损伤状况。

损伤位置包括:翼子板、车门、行李箱盖、行李箱内侧、车顶、保险杠、格栏、玻璃、轮胎、备胎等。

损伤状况包括状态和程度两部分。

损伤状况包括:伤痕、凹陷、弯曲、波纹、锈斑、腐蚀、裂纹、小孔、调换、做漆痕迹、条纹等。

损伤程度包括:一元硬币可覆盖、10cm*10cm纸可覆盖、20cm*20cm纸可覆盖、A4纸可覆盖、A4纸无法覆盖、花纹深度少于1.6mm(轮胎损伤)

(二)发动机舱内状况:需描述发动机外观状态,各液面状态、线路状况。

(三)车内及电器状况:需描述内饰是否有破损,车内是否清洁,仪表是否正常,各部分电器是否工作正常,车窗密封及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等。

(四)底盘状况:发动机油底壳、变速箱、减震器是否有漏油现象,转向臂球销、三角臂球销是否松动、转动轴防尘罩是否有破损。

以上部分,如果无任何问题,填写“车辆状况良好”。有任何问题需明确注明。

五、质量保证:

明示车辆是否提供质量保证,在对应项前“□”内打“√”。如果“是”,需在“质保范围”项中填写质保内容。如果“否”,则无需填写后项内容。

发布机关:
湖北省工商局(市场监管局)
发布年份:
2013年
发布编号:
EF—2013—0003 
风险提示
对于“可能是格式条款”的合同文件,应尽量避免成为格式条款
快递单、运输单、保险单等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各类合同,很难不作为格式合同;各类企业拟定的、重复使用的,面向其他单位进行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模板也可能成为“格式条款”。审查注意事项为: 1.应注意找出重点条款,例如: (1)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增加费用的。 (2)要求对方不得解除或终止合同,或不得要求退款的,或退款要扣除相当一部分费用的。 (3)说明我方不承担责任,或限制我方承担责任的。 2.对重点条款采取下列作法进行说明、特别提示: (1)字体加大加粗、特殊颜色等,以与一般条款相区别。 (2)对方签约处专门增加签约提示条款。(签约提示条款本身也是格式条款,也应加大加粗提示)。
请注意《民法典》等法律规范的更新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该日期前发布的示范文本,很多使用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表述,需要适当修订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但该问题不影响权利义务。
注意考虑合同中约定价格究竟包括哪些价格和费用,并最好以专门条款明确
实务中,常需要考虑的是: (1)实物类买卖,要考虑是否包括: 运输费用 保险费用 装卸费用 保管费用(可能约定超过一定保管时间需要另行支付保管费用) 报关费用 (2)服务类,要考虑是否包括: 人工成本(一般应该包括) 设备设施物资成本(一般情况下会包括) 差旅费(可以约定包括在内,即由服务方自行承担;也有的会约定包括具体范围或标准内的差旅费,超出范围或标准的则需要另外报销) 文印制作费用(工作文档可能限定一定份数,超出则需要另外支付制作费用) 从付款方角度,一般会在合同中另外加上一个条款,含义类似于“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以外,就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价款、报酬或报销。”即所谓的“总括价款”或“全部价款”条款。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2.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 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 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 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 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 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 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 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 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 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 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 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