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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示范文本库收集了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供社会公众查阅下载。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条款的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条款进行解释。

对于当事人利用、冒用合同示范文本,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违法行为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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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婚礼庆典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       监制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礼仪庆典业商会

填写说明

1.本合同适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婚礼庆典服务。

2.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并理解其含义。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3.合同文本填写要用钢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合同中有顺序号的为选择条款。

5.合同补充部分可粘贴在附件页并加盖骑缝章,同时双方当事人还须在补充部分上签字或盖章。

6.为使合同内容具体明确,请在本合同及附件有关条款中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ⅹ”。本合同各项目如有需要可另附图片说明。

SDF-2013-0001  

山东省婚礼庆典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婚礼庆典的基本情况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口”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婚礼仪式举行时间:                    分。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区(县)    路(街)    号(饭店)    厅。

四、预计的宾客人数:    人;酒席桌数:    桌。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费用

各具体项目类别及费用:

□婚礼策划人民币(大写)(¥        元)(附件一);

□婚车使用人民币(大写)     (¥    元)(附件二);

□场地布置人民币(大写)     (¥    元)(附件三);

□婚礼主持人民币(大写)     (¥    元)(附件四);

□化妆造型人民币(大写)     (¥    元)(附件五);

□婚庆摄影人民币(大写)     (¥    元)(附件六);

□婚庆摄像人民币(大写)     (¥    元)(附件七);

□婚纱礼服人民币(大写)     (¥    元)(附件八);

□婚庆用品人民币(大写)     (¥    元)(附件九);

□其他项目人民币(大写)     (¥    元)。

各项服务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确定。上述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三条  费用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    元向乙方交纳定金;定金和预付款可充抵服务费用。

二、婚礼仪式举行之前,甲方支付乙方    %费用    元。

三、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或从服务费用总额中扣除,增加的服务项目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后    日内付清余款人民币    元。

五、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结算后乙方应开具发票交甲方。

第四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

二、乙方应尊重民族婚俗习惯,弘扬健康、文明的婚礼文化,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

三、乙方提供的服务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确保服务中所提供的设备、器材、设施、用品安全;

四、乙方要加强安全意识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因工作失误所造成的影响。

第五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按照约定准时做好各项准备;

二、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费用;

三、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事务,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人身财产安全事件的发生。甲方可以委托乙方代理向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元。

二、乙方迟延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    元/小时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费用的    %即    元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服务或者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赔偿甲方。

第七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毁约或不支付服务费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    日内支付,并要求甲方按未付款项的    ‰/日支付违约金。若催告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八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一)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义务或主要义务的;

(二)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支付的;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三、在婚礼仪式举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解约方在    日内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选择适用定金法则:甲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损失,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纠纷,消费者和经营者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消费者协会或行业组织请求调解;也可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

当事人还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本项选择亦适用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受让人):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自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一、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上述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甲方需要委托代理的应提交甲方(新郎或新娘)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乙方需要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

附件一:婚礼策划服务协议

一、策划师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等级

职业技能培训等级

行业工种注册号

备注

   

   

   

   

   

   

   

   

   

   

   

   

   

   

二、策划服务费(大写):     

三、策划基本信息

甲方于            日前向乙方提供婚礼日期、婚礼场地、恋爱故事、婚礼要求、喜欢的颜色、私人禁忌等基本信息。

四、策划方案提交

乙方于            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并作全面介绍和说明。策划方案包括委托服务范围内各服务项目安排、布置、流程、效果、衔接等完整、详细的内容。

五、特别事项

(一)甲方对策划方案无异议的,在    日内签字确认。甲方无异议,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二)甲方对策划方案有异议的,乙方可以就其特点、效果等做出特别说明,但最终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修改策划方案,直到甲方接受。

(三)乙方不提供策划方案或者提供策划方案不符合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不提供策划方案的以策划服务费退一赔一的方式赔偿甲方    元;提供方案不符合约定的退还策划服务费的    %。

(四)策划方案为乙方的智力成果,仅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者提交给第三方使用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五)本协议订立前双方订立的主题策划或专项策划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六、其他事项

     

 

委托人(甲方签字):

受托人(乙方签章):

 

日期:            

附件二:婚车使用服务协议

一、婚车

序号

品牌

型号

颜色

车牌号

单价

装饰费

小计(元)

   

   

   

   

   

   

   

   

   

   

   

   

   

   

   

   

   

   

   

   

   

   

   

   

   

   

   

   

   

   

   

   

   

   

   

   

   

   

   

   

   

   

   

   

   

   

   

   

   

   

   

   

   

   

   

   

服务费合计(大写):                        元整,(小写):¥    元。

二、婚车装饰

(一)□车头:     

(二)□车身:     

(三)□车尾:     

(四)□内部:     

(五)□其他:     

三、服务时间及行车线路

                时始至                时止。

起止地点及路线:     

四、司机与着装

乙方为每辆婚车配司机1名。着装规范:     

五、特别事项

(一)婚车服务费包括车辆使用费、司机工时费、装饰费、汽油费等基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造成车辆损坏的,承担修复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婚车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线路起点提供服务超过    分钟的,为乙方违约,按    元/分钟的标准减少服务费;婚车准时到达线路起点,甲方导致服务迟延超过    分钟的,按    元/分钟的标准相应增加服务费。

(三)在服务之前,约定车辆因故障、事故等异常情况损坏,不能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原因,提供证明,并更换其他不低于相同档次的车辆。更换车辆低于约定档次的,视为违约,按该车约定服务费的    %支付违约金;更换车辆高于约定档次的,甲方不予补偿。

(四)在服务过程中,因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异常情况导致车辆服务中断的,乙方应及时更换其他符合约定条件的车辆或者不低于相同档次的车辆,从中断地点继续服务。中断持续时间超过    分钟的视为乙方违约,按    元/分钟的标准减少服务费。

(五)因道路损坏、交通拥堵等原因可能导致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和线路完成服务的,双方及时协商在受到影响的路段内调整行车线路。调整后的行车线路里程不超过原定线路里程    公里的,服务费不变;超过的,超过部分按    元/公里的标准相应调整服务费。甲方拒绝调整导致乙方服务时间延长的,乙方按本条第(二)项约定的标准增加收取服务费;乙方拒绝调整导致甲方婚礼庆典后续活动受到影响超过    分钟的,视为违约,按本条第二项约定的标准减少服务费。

六、其他事项

     

 

委托人(甲方签字):

 

受托人(乙方签章):

  

日期:            

附件三:场地布置服务协议

一、婚礼场地

(一)场地名称:     

(二)地址:     

(三)婚礼场地为□室内、□室外场地。

二、婚礼场地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如下婚礼场地服务:

(一)□场地提供。

(二)□场地布置。场地布置内容另见《婚礼场地布置清单》。

三、服务费(大写):     

四、场地布置时间

乙方于                时至    时前完成婚礼场地布置。

五、特别事项

(一)乙方于            日前向甲方提交《婚礼场地布置清单》,并作介绍和说明。甲方收到该清单后无异议的,在    日内签字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已确认;有异议的,在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乙方场地布置完成后,通知甲方验收。验收依据为经确认的婚礼策划书、场地布置(效果)图、场地布置清单等。验收不合格,甲方要求整改的,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整改或者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承担违约责任,按场地布置服务的    %支付违约金。乙方通知验收,甲方超过    分钟未验收的,视为已验收合格。

(三)双方各指定现场负责人进行场地布置的沟通、协调、验收等。其中甲方指定现场负责人为      ,电话     ;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电话     

(四)提供场地的一方当事人负责与场地所有(管理)人协调入场时间、电力供应、货运电梯等场地事宜及各项费用。

(五)乙方工作人员在场地布置过程中导致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方提供设备、设施的,由甲方安排专人操作和管理。乙方工作人员擅自操作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完成场地布置的,承担违约责任,按    元/分钟支付违约金。因停电等非乙方原因导致场地布置迟延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场地布置时间顺延。

(八)场地布置未完成,乙方工作人员终止服务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未完成部分所占比例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终止的,服务费不变。

六、其他事项

     

 

委托人(甲方签字):

 

受托人(乙方签章):

 

日期:            

附件四:婚礼主持服务协议

一、婚礼主持人员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等级

职业技能培训等级

行业工种注册号

电话

   

   

   

   

   

   

   

   

   

   

   

   

   

   

   

   

二、服务费(大写)     

三、服务时间、地点

(一)婚礼起止时间:                时起至                时止。

(二)婚礼举行地点:     

四、婚礼主持流程与内容

     

五、特别事项

(一)婚礼主持人员于婚礼庆典当日    时到达婚礼举办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婚礼主持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着装庄重、整洁,语言文明,按照主持流程和内容提供服务。

(三)婚礼主持人员应尊重甲方和婚礼庆典参与人员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宗教信仰、私人禁忌等。

(四)乙方提供    次排练服务。排练的时间、地点等另行约定。

(五)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变更请求期限内提出更换婚礼主持人员请求,对方同意的,按新约定履行;对方不同意的,按原约定履行。乙方擅自更换婚礼主持人员的,承担违约责任,按服务费的    %支付违约金。

(六)婚礼主持人员因健康、辞职等个人原因不宜或者不能提供婚礼主持服务的,乙方应及时说明理由,提供相应证明,并安排不低于原婚礼主持人员职业等级的其他婚礼主持人员继续提供服务。未提供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服务费的    %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迟延、中断、提前终止婚礼主持服务超过    分钟的,承担违约责任,按    元/分钟支付违约金。甲方迟延、中断接受服务,导致服务时间延长超过    分钟的,按    元/    分钟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时服务费。甲方要求提前终止服务的,约定的服务费不变。

(八)甲方临时请求延长服务时间的,按前项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时服务费。

六、其他事项

     

 

委托人(甲方签字):

 

受托人(乙方签章):

 

日期:            

附件五:化妆造型服务协议

一、化妆造型师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等级

职业技能培训等级

行业工种注册号

电话

   

   

   

   

   

   

   

   

   

   

   

   

   

   

   

   

   

   

   

   

   

   

   

   

   

   

   

   

二、服务对象

序号

姓名

性别

婚礼中的身份

  化妆造型师

备注

   

   

   

   

   

   

   

   

   

   

   

   

   

   

   

   

   

   

   

   

   

   

   

   

   

   

   

   

   

   

三、化妆造型用品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颜色

提供人

服务对象

   

   

   

   

   

   

   

   

   

   

   

   

   

   

   

   

   

   

化妆造型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有关质量、卫生等相关标准。

四、服务费(大写):     

五、服务范围

乙方提供的服务为化妆造型以及相应的□化妆、□发型、□其他     

六、服务方式

□全程:从化妆造型服务起始时间开始一直跟妆至化妆造型服务结束时间止,其间改妆    次,变更造型    次。改妆、变更造型的时间由甲方确定。

□半程:从化妆造型服务起始时间开始跟妆到改妆或者婚宴结束止,其间改妆    次,变更造型    次。改妆、变更造型的时间由甲方确定。

□单次:仅提供     的化妆造型服务。

□其他:     

七、服务起止时间、起始地点

化妆造型师于                时准时到达     ,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至                结束化妆造型服务。

八、服务对象过敏史

     

九、特别事项

(一)甲方对服务对象过敏史的说明负责。甲方对服务对象过敏史不详的,乙方按照相关规范和程序对服务对象进行测试。

(二)乙方提供    次免费试妆,观察化妆效果并测试服务对象对化妆品的过敏反应。服务对象对化妆品过敏,部分人员不适宜化妆的,甲方可以变更本服务协议;全部人员均不适宜化妆的,甲方可以解除本服务协议。变更本协议的,相应调整服务费用;解除本协议的,取消本项服务费。

(三)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化妆造型师、服务对象、化妆品、服务范围等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按服务费的    %支付违约金。乙方擅自变更其提供的化妆品等用品,导致服务对象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化妆造型师因健康、辞职等个人原因不宜或者不能提供化妆造型服务的,乙方应及时说明理由,提供相应证明,并安排不低于原化妆造型师职业等级或者技术水平的其他化妆造型师继续提供服务。未提供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服务费的    %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迟延提供化妆造型服务超过    分钟的,为违约,按    元/分钟支付违约金;甲方迟延接受化妆造型服务超过    分钟的,按照    元/    分钟的标准增加服务费。

十、其他事项

     

 

委托人(甲方签字):

 

受托人(乙方签章):

 

日期:            

附件六:婚庆摄影服务协议

一、摄影师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等级

职业技能培训等级

行业工种注册号

电话

   

   

   

   

   

   

   

   

   

   

   

   

   

   

   

   

   

   

   

   

   

   

   

   

   

   

   

   

二、服务项目

在甲方举办婚礼庆典时,以□数码摄影   □胶片摄影的方式,提供摄影服务。(□是/□否)需要进行后期制作。

三、服务费(大写):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像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级别    其他要求     

(二)服务要求:     

□数码摄影要求:

1.相机品牌及型号:     

2.在服务时间内,拍摄数字图像不少于    幅;

3.图像输出方式:□冲印    □喷墨打印   □     

4.所有原始图像文件应刻录成数字光盘。

□胶片摄影要求:

1.相机品牌及型号     

2.在服务时间内,使用    品牌 □135 □120胶卷,数量为    卷;

□其他拍摄要求:     。   

□后期制作要求:     。  

□电子相册:选定相片制成□VCD □DVD 电子相册    碟。

五、交付时间

摄影成品的交付时间为            日前。

六、服务时间

(一)乙方提供摄影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    小时;

(二)拍摄起止时间:                    分至                    分;

(三)拍摄起始地点:     

七、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于拍摄前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     

(三)甲方要求延长拍摄时间的,另外加付    元/小时拍摄服务费用。

(四)在本约定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影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五)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六)乙方必须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时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七)制成的VCD或DVD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R、DVD±R播放设备。

(八)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应按每个场景    元进行赔偿。

(二)摄影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提供摄影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等或更高级别的其他摄影师供甲方选择。

(三)乙方胶片摄影(以36张/卷为基数)中,允许废片幅度(影像模糊、曝光不足或过度致使影像质量不良、空镜头)率为    %,超过    %的部分,由乙方按实际张数的    倍赔偿胶片(不满一卷按一卷计),并承担冲印费。

(四)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图像时,造成图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本项目的服务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元;如图像部分灭失,退还灭失部分的费用,并按前述赔偿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五)乙方应当对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甲方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承担责任。

 

委托人(甲方签字):

 

受托人(乙方签章):

 

日期:            

附件七:婚庆摄像服务协议

一、摄像师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等级

职业技能培训等级

行业工种注册号

电话

   

   

   

   

   

   

   

   

   

   

   

   

   

   

   

   

   

   

   

   

   

   

   

   

   

   

   

   

二、服务项目

(一)现场拍摄

在甲方举办婚礼庆典时,提供摄像服务,(□是/□否)需要进行后期制作。

(二)其它拍摄

     

三、服务费(大写):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像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级别    其他要求     

(二)摄像设备要求

品牌及型号     台数    

其他设备品牌及型号      台数    

(三)后期制作要求

1.拍摄内容经简单剪辑(包含:片头、片尾,字幕,配乐等)后,制作成录像片,片长不少于    分钟,并制成□DVD □VCD □     ,数量    碟。

2.其它费用:     

五、交付时间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            日前。

六、服务时间

(一)乙方提供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    小时;

(二)拍摄起止时间:                    分至                    分;

(三)拍摄起始地点:     

七、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乙方 。

(二)甲方要求延长拍摄时间的,另外加付    元/小时拍摄服务费用。

(三)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摄像作品的署名权,对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四)乙方留有原始影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五)乙方必须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时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六)制成的VCD或DVD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R、DVD±R播放设备。

(七)     

八、违约责任

(一)摄像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提供摄像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等或更高级别的其他摄像师,否则,应退还本项目服务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元。

(二)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影像时,造成影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本项目服务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元;如影像部分灭失,退还灭失部分的费用,并按前述赔偿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三)乙方应当对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甲方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承担责任。

 

委托人(甲方签字):

受托人(乙方签章):

 

日期:            

附件八:婚纱礼服服务协议

一、婚纱礼服

序号

婚纱礼服款式

数量

颜色

成色

 价值(元)

 服务费(元)

   

   

   

   

   

   

   

   

   

   

   

   

   

   

   

   

   

   

   

   

   

   

   

   

   

   

   

   

   

   

   

   

   

   

   

   

   

   

   

   

   

   

服务费合计(大写):                        元整,¥:    元。

二、租赁期限

                时起至                时止。

三、交付验收

乙方按时交付婚纱礼服。甲方当面确认款式、数量、颜色、成色、瑕疵等,符合约定条件或者满足使用需要的,签字接收;不符合约定条件或者不能满足使用需要的,拒绝接收。

四、使用保管

甲方合理使用、保管婚纱礼服。因使用不当或者保管不善致使婚纱礼服出现灭失、破损、污染等情形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五、返还检查

甲方按时返还婚纱礼服。乙方当面就款式、数量、颜色、成色、瑕疵等进行检查,无异议的,签字接收;有异议的,说明理由,可以拒绝接收。

六、特别约定

(一)乙方依据婚礼庆典策划的整体效果、着装人特点等因素,为甲方选择婚纱礼服提供必要的咨询意见和协助。

(二)乙方在订立本协议和交付时,应书面说明选择和交付的婚纱礼服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破损、缺失、污染。

(三)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婚纱礼服,逾期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日的迟延履行违约金。甲方对交付的婚纱礼服有异议,拒绝接收的除外。

(四)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婚纱礼服超过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当退还本项目服务费,并支付    元/赔偿金。

(五)甲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婚纱礼服,逾期应当向乙方支付    元/日的迟延履行违约金。乙方对返还的婚纱礼服有异议的除外。

七、其他事项

     

 

委托人(甲方签字):

 

受托人(乙方签章):

 

日期:            

附件九:婚庆用品服务协议

一、婚礼用品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合计(大写):                        元整,¥:    元。

二、安全、质量、卫生标准

乙方提供的婚礼用品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有关产品安全、质量、卫生等标准。

三、交付时间、地点

(一)时间:                时;

(二)地点:     

(三)甲方指定收货人:     

(四)收货人联系电话:     

四、特别事项

(一)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婚礼用品存在安全、质量、卫生、有效期等方面问题的,可以拒收。

(二)乙方提供的婚礼用品存在安全、质量、卫生、有效期等方面问题的,应当及时更换符合标准的用品,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提供的婚礼用品品种不符或者数量不足的,应当及时更换或者补足用品数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交付的婚礼用品超过约定数量,甲方接收的,按实际接收的数量结算价款。

(五)乙方迟延交付超过    □日、□小时、□分钟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本项目服务费,并赔偿损失。

五、其他事项

     

 

委托人(甲方签字):

 

受托人(乙方签章):

 

日期:            

发布机关:
山东省工商局(市场监管局)
发布年份:
2013年
发布编号:
SDF-2013-0001
风险提示
对于“可能是格式条款”的合同文件,应尽量避免成为格式条款
快递单、运输单、保险单等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各类合同,很难不作为格式合同;各类企业拟定的、重复使用的,面向其他单位进行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模板也可能成为“格式条款”。审查注意事项为: 1.应注意找出重点条款,例如: (1)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增加费用的。 (2)要求对方不得解除或终止合同,或不得要求退款的,或退款要扣除相当一部分费用的。 (3)说明我方不承担责任,或限制我方承担责任的。 2.对重点条款采取下列作法进行说明、特别提示: (1)字体加大加粗、特殊颜色等,以与一般条款相区别。 (2)对方签约处专门增加签约提示条款。(签约提示条款本身也是格式条款,也应加大加粗提示)。
注意考虑合同中约定价格究竟包括哪些价格和费用,并最好以专门条款明确
实务中,常需要考虑的是: (1)实物类买卖,要考虑是否包括: 运输费用 保险费用 装卸费用 保管费用(可能约定超过一定保管时间需要另行支付保管费用) 报关费用 (2)服务类,要考虑是否包括: 人工成本(一般应该包括) 设备设施物资成本(一般情况下会包括) 差旅费(可以约定包括在内,即由服务方自行承担;也有的会约定包括具体范围或标准内的差旅费,超出范围或标准的则需要另外报销) 文印制作费用(工作文档可能限定一定份数,超出则需要另外支付制作费用) 从付款方角度,一般会在合同中另外加上一个条款,含义类似于“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以外,就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价款、报酬或报销。”即所谓的“总括价款”或“全部价款”条款。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2.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 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 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 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 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 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 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 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 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 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 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 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