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库使用说明

合同示范文本库收集了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供社会公众查阅下载。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条款的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条款进行解释。

对于当事人利用、冒用合同示范文本,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违法行为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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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F—2015—2709

广州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以数据电文为载体,采用格式条款与网上店铺经营者订立合同的,可参照适用本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所称的网络交易平台,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虚拟经营场所及有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

三、本合同所称的网上店铺,是指由网络交易平台运营的能够让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虚拟经营场所。

四、本合同所称的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在网络交易平台注册并在网络交易平台购买网上店铺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顾客。

五、本合同未尽事项,当事人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广州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

甲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乙方(网上店铺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甲方提供     网络交易平台(网址: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上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包括在网络交易平台中为乙方提供独立的网上店铺,及在后台为乙方提供支持其进行商品销售、促销、结算、配送等操作的软件系统。

甲方为乙方提供增值服务(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 商品仓储服务     

□ 商品配送服务     

□ 商品信息管理服务     

□ 网络营销服务     

□ 网上店铺运营培训     

□ 网上店铺装饰服务     

□ 短信提醒服务     

□ 资质审核服务     

□ 其他增值服务     

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甲方提供的增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生效的时间为(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 自双方签署纸质文本之日起生效。

□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1.乙方接受本合同全部内容并点击确认;

2.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保证金;

3.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站内通知等)通知乙方本合同成立。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日至            日止。

若合同期届满,则双方可续签新的广州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并按续签的新合同执行。

第四条 服务费用

基础服务费    元/年,共    元;

销售服务费    元/年,共    元;

增值服务费    元/年,共    元;

总计:    元。

若解除合同,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

第五条 支付方式和时间(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银行划转支付。

□网上银行支付。

□现金支付。

□第三方支付:     

□其他     

服务费用按年度支付,每期应付款项为    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首期服务费用支付给甲方;签署本合同纸质文本的,乙方还应在支付首期服务费用时将保证金一并支付给甲方。之后的每一期费用,乙方应在当年度的第5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保证金及先行赔付

(一)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乙方需预先向甲方缴付    元保证金。如遇消费者投诉,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用保证金先行赔付:

1.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乙方拒不进行处理及赔付的;

2.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3.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4.对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拒不履行退款规定的;

5.以欺诈手段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二)甲方先行赔付后应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保证金差额补足。

(三)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甲方应在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    日内将保证金返还乙方。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确保网络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和交易数据的安全、可靠,按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乙方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查阅或审查乙方的信息发布及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并对乙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或自然人真实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

3.若甲方在其网络交易平台自主销售商品的,应为乙方网上店铺设置区分标记,并在商品检索系统中,对自营商品和乙方经销商品设置区分标记。

4.甲方修改其与乙方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7日予以公示并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甲方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应当建立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者与乙方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甲方调解的,甲方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甲方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甲方拟提前终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乙方,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关责任。

7.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甲方协助执行对乙方在网络交易平台从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而采取措施的法律文书,甲方有义务协助和配合。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当乙方为自然人时,则应当加载甲方为其核发的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

2.乙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主动更改或删除违法违规信息,乙方拒不改正,甲方有权删除乙方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1)主体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当乙方为自然人时,则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

(2)授权书:如商标授权、品牌授权、专利授权等。

(3)特定行业资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具备的行政许可或者行业资质证书。

4.乙方应对其注册资料、信息发布及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不得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用户名及密码信息,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活动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用户名。

6.乙方对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并遵守甲方的售后服务规定。

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都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对方的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均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约定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期服务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或保证金(包括保证金补足差额)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期应付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4.乙方对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不得从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予以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项下所有的费用和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签订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发布机关:
广州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
发布年份:
2015年
发布编号:
SF—2015—2709
风险提示
对于“可能是格式条款”的合同文件,应尽量避免成为格式条款
快递单、运输单、保险单等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各类合同,很难不作为格式合同;各类企业拟定的、重复使用的,面向其他单位进行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模板也可能成为“格式条款”。审查注意事项为: 1.应注意找出重点条款,例如: (1)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增加费用的。 (2)要求对方不得解除或终止合同,或不得要求退款的,或退款要扣除相当一部分费用的。 (3)说明我方不承担责任,或限制我方承担责任的。 2.对重点条款采取下列作法进行说明、特别提示: (1)字体加大加粗、特殊颜色等,以与一般条款相区别。 (2)对方签约处专门增加签约提示条款。(签约提示条款本身也是格式条款,也应加大加粗提示)。
请注意《民法典》等法律规范的更新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该日期前发布的示范文本,很多使用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表述,需要适当修订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但该问题不影响权利义务。
注意考虑合同中约定价格究竟包括哪些价格和费用,并最好以专门条款明确
实务中,常需要考虑的是: (1)实物类买卖,要考虑是否包括: 运输费用 保险费用 装卸费用 保管费用(可能约定超过一定保管时间需要另行支付保管费用) 报关费用 (2)服务类,要考虑是否包括: 人工成本(一般应该包括) 设备设施物资成本(一般情况下会包括) 差旅费(可以约定包括在内,即由服务方自行承担;也有的会约定包括具体范围或标准内的差旅费,超出范围或标准的则需要另外报销) 文印制作费用(工作文档可能限定一定份数,超出则需要另外支付制作费用) 从付款方角度,一般会在合同中另外加上一个条款,含义类似于“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以外,就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价款、报酬或报销。”即所谓的“总括价款”或“全部价款”条款。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2.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 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 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