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库使用说明

合同示范文本库收集了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供社会公众查阅下载。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条款的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条款进行解释。

对于当事人利用、冒用合同示范文本,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违法行为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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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2011-054                                            

合同编号:             

天津市美容美发预付费服务合同

消费者(甲方):                     

经营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预付费消费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预付费消费

项目包括

1.      

2.      

提供商品

情况

商品名称

产地

品牌

规格

数量

生产日期

最低可用次数

 

 

 

 

 

 

 

 

 

 

 

 

 

 

有效期

            日起至            日止。

使用范围

□本店使用,地址:     

□连锁门店通用。

预付费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1. 消费金额:    元,(大写:     元)。

□2. 优惠幅度:     

□3. 实际收费:    元,(大写     元)。

付款方式

□1. 签约时一次性支付。

□2. 预付元     ,余款于     付清。

□3. 其他付款方式     

注:甲方付清款项后,乙方应当开具收款凭证。

赠送的商品或服务

1.      

2.      

3.      

4.      

结算方式

□现金    □支票    □信用卡    □银行转账    □其他:                     

乙方关闭、转让、合并、搬迁的应于    日前告知甲方,并做好消费卡内余额的善后处理。

合同变更、

解除

1甲方原因退卡的:

□扣除甲方在此之前按原价计算的消费额,退还卡内余额。

□扣除甲方享受优惠幅度后的消费额,退换卡内余额,甲方承担退卡手续费    元。

□其他:     

2. 甲方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卡内金额的,可向乙方要求延期,双方可协商重新约定使用期限、优惠幅度等,内容为:     

其他约定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在□中打“×”)。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合同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合同背面条款。

消费者(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邮编:

经营者(乙方)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邮编: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通用条款

  1. 一、权利和义务

  1. 1. 甲方应当在预付费服务前向乙方详细了解服务的种类、费用、使用方式等相关内容。

  1. 2. 甲方应当提供有关自己身份、健康状况方面的真实信息。

  1. 3. 甲方应当遵守乙方的相关制度。

  1. 4. 甲方在接受服务时应当避免携带贵重物品或转交乙方代管,并妥善保管自己的随身物品。

  1. 5. 消费卡内余额不足支付当次消费,甲方可以现金补足,并一次性享受原折扣。

  1. 6.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详细说明服务的类别、费用和方式。

  1. 7. 乙方对服务的器械、设施负有保养、维护责任,并确保其安全。

  1. 8. 乙方应当明确告知甲方其提供的产品有可能引发的副作用。

  1. 9. 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存贵重物品提供必要条件。

  1. 10. 除双方约定的费用外,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1. 11. 甲方消费卡遗失的,应本人及时向乙方挂失,乙方应为甲方补办新卡。因甲方未及时挂失,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1. 12. 甲方消费卡因损坏而无法继续使用的,可持旧卡向乙方办理换卡手续。

  1. 13. 因法定节日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乙方可采取闭店暂停营业或调整营业时间和相应课程等措施。

  1. 二、合同解除

  1. 1. 甲方在交付费用后未接受服务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应当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1. 2. 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接受服务,应与乙方协商解除合同。

  1. 3. 乙方在服务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在双方协商不成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1) 擅自提高承诺的服务价格;

  1. (2) 缩服务有效期限;

  1. (3) 减少承诺的项目;

  1. (4) 擅自增加服务的条件。

  1. (5) 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

  1. 4. 甲方有下列行为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预付费用不退:

  1. (1) 隐瞒患有严重影响自己或他人安全、健康的疾病的;

  1. (2) 违反乙方相关制度3次以上,经劝阻拒不纠正的;

  1. (3) 在健身场所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1. 三、违约责任

  1. 1.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余款的,只可享受首次实际付款数额相应的优惠幅度。

  1. 3. 因乙方原因终止、变更消费卡使用的,应得到甲方同意。如甲方不同意的,乙方应按甲方实际购买时支付的费用扣除享受优惠幅度后的消费额,全额退还卡内余额。

  1. 4. 乙方关闭、转让、合并、搬迁的,乙方应按甲方实际购买时支付的费用扣除享受优惠幅度后的消费额,全额退还卡内余额。

  1. 5. 确因乙方提供的服务和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还要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1. 四、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因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非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临时停电、停水等不可预知的突            发事件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乙方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或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            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 五、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布机关:
天津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
发布年份:
2011年
发布编号:
JF——2011——054  
风险提示
对于“可能是格式条款”的合同文件,应尽量避免成为格式条款
快递单、运输单、保险单等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各类合同,很难不作为格式合同;各类企业拟定的、重复使用的,面向其他单位进行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模板也可能成为“格式条款”。审查注意事项为: 1.应注意找出重点条款,例如: (1)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增加费用的。 (2)要求对方不得解除或终止合同,或不得要求退款的,或退款要扣除相当一部分费用的。 (3)说明我方不承担责任,或限制我方承担责任的。 2.对重点条款采取下列作法进行说明、特别提示: (1)字体加大加粗、特殊颜色等,以与一般条款相区别。 (2)对方签约处专门增加签约提示条款。(签约提示条款本身也是格式条款,也应加大加粗提示)。
请注意《民法典》等法律规范的更新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该日期前发布的示范文本,很多使用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表述,需要适当修订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但该问题不影响权利义务。
注意考虑合同中约定价格究竟包括哪些价格和费用,并最好以专门条款明确
实务中,常需要考虑的是: (1)实物类买卖,要考虑是否包括: 运输费用 保险费用 装卸费用 保管费用(可能约定超过一定保管时间需要另行支付保管费用) 报关费用 (2)服务类,要考虑是否包括: 人工成本(一般应该包括) 设备设施物资成本(一般情况下会包括) 差旅费(可以约定包括在内,即由服务方自行承担;也有的会约定包括具体范围或标准内的差旅费,超出范围或标准的则需要另外报销) 文印制作费用(工作文档可能限定一定份数,超出则需要另外支付制作费用) 从付款方角度,一般会在合同中另外加上一个条款,含义类似于“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以外,就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价款、报酬或报销。”即所谓的“总括价款”或“全部价款”条款。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2.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 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 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 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 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 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 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 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 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 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 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 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