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库使用说明

合同示范文本库收集了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供社会公众查阅下载。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条款的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条款进行解释。

对于当事人利用、冒用合同示范文本,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违法行为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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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上海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2019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转包)时参照使用。

二、本示范文本签订前请仔细阅读,签订合同的条款应当力求具体、确定。需要约定的条款请表述清楚,不需要约定的条款请载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不需约定”。

三、本示范文本中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款的事项,应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农村土地经营权出让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四、本示范文本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共同制定,并自2019年10月15日起在上海市范围内推行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编号:    

上海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2019版)

甲方(农村土地经营权出让方):

乙方(农村土地经营权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况

1. 土地位置:该土地位于上海市          乡(镇)          组。

2. 流转面积    亩;其中:承包地    亩,自留地    亩,机动地    亩,集体其他耕地    亩。

3. 流转承包地情况:

序号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面积

(亩)

四至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西

1

 

 

 

 

 

 

 

2

 

 

 

 

 

 

 

3

 

 

 

 

 

 

 

4

 

 

 

 

 

 

 

合计

 

 

 

 

 

 

 

4. 土地质量等级:    

二、流转期限

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自            日起至            日止。

三、土地的用途

该土地以     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具体项目为:     。流转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的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转价款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流转价款:

1. 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    元,年合计    元。

2. 第一年流转单价为每亩    元,年合计    元;以后流转单价每年递增率为    %。

3. 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按    斤稻谷计算,第一年流转单价按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折合    元,年合计    元。

4. 其他     。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    元,年合计    元。

六、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流转价款:

1. 一次性支付:乙方应于            日前向甲方全部支付完毕。

2. 分期支付:乙方应于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价款,以后每年        日前付清该年度流转价款。

3. 其它     

七、风险保障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获得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其他农业资源和环境的行为。

3. 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4.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 乙方有权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相关收益。

6.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备,并取得相关生产经营收益。

7. 乙方不得损害农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损害土地、其他农业资源和环境。

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再流转。

9. 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双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归属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2. 乙方逾期支付流转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

(2)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

(3)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

(4)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对于(1)项情形,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土地原状,乙方所交风险保障金不予退还。

4.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5. 其他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 合同期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  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2. 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3. 其他约定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     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甲乙双方可以自愿向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办理合同鉴证。

4.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签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出让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签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受让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鉴证方(签字/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鉴证日期:

发布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年份:
2019年
风险提示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 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 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 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 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 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 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 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 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 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2.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 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 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注意考虑合同中约定价格究竟包括哪些价格和费用,并最好以专门条款明确
实务中,常需要考虑的是: (1)实物类买卖,要考虑是否包括: 运输费用 保险费用 装卸费用 保管费用(可能约定超过一定保管时间需要另行支付保管费用) 报关费用 (2)服务类,要考虑是否包括: 人工成本(一般应该包括) 设备设施物资成本(一般情况下会包括) 差旅费(可以约定包括在内,即由服务方自行承担;也有的会约定包括具体范围或标准内的差旅费,超出范围或标准的则需要另外报销) 文印制作费用(工作文档可能限定一定份数,超出则需要另外支付制作费用) 从付款方角度,一般会在合同中另外加上一个条款,含义类似于“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以外,就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价款、报酬或报销。”即所谓的“总括价款”或“全部价款”条款。